证监会今日公布了两则处罚抢眼股票配资去哪里找客户,也让严监严管的监管定调在每则案例中得以体现。
一则是交易亏惨了,亏了1353.14万元,仍被处罚200万;另一则是接近1年时间里,控制使用87个证券账户操纵同只股票股价,赚到9000多万,但没一罚二,金额2.7亿。
3月,证监会官网公布5张罚单。其中一则罚单开给90后的王斌,被指操纵股价。处罚书中提到,王斌控制使用87个证券账户交易电光科技(002730),获利9027.51万元,“没一罚二”合计2.71亿元。
另一张同日公布的罚单同与电光科技有关,陈积雷被指使用“鑫管家”子账号(涉及63个证券账户)超比例持股电光科技但未按规定披露,在限制转让期内买卖股票违反相关规定,亏损1353.14万元,合计罚款200万元。
上述两则案例表明,无论违法所得是否盈利,证监会都将依法严惩,确保市场参与者遵守规则。相关重罚不仅对当事人起到震慑作用,也向市场传递出明确的信号:证监会将严格执法,不容许任何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
今年以来,证监会官网披露多达37份行政执法信息,处罚对象涉及市场多方参与主体,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券商、上市公司以及各类违规投资者等。
对上市公司的罚单包括ST实达、华讯方舟、新海宜、中天运、康隆达、泰禾集团等,相关责任人也一并遭到处罚;被处罚的券商有8家,包括申万宏源证券、平安证券、万和证券、中德证券、中信证券、国泰君安、中金公司、东兴证券;遭罚的中介机构是瑞华所及相关责任人员。截至4月3日,年内证监会处罚人员超过44人次。上述处罚若加上各地证监局的罚单,更是不计其数。
不足一年时间操纵股价赚9000多万
3月1日,证监会披露罚单,王斌被没收违法所得9027.51万元,并处以1.81亿元罚款。
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11月17日,王斌控制使用87个证券账户(下称账户组)交易“电光科技”股票。
资金优势方面,账户组买入“电光科技”股票成交量排名第一的有120个交易日(占比53.57%),买入成交量排名前十的有157个交易日(占比70.09%)。卖出成交量排名第一的有100个交易日(占比44.64%),卖出成交量排名前十的有134个交易日(占比59.82%)。
操纵期间,账户组买入“电光科技”股票数量占市场成交量超过10%的有94个交易日(占比41.96%),超过20%的有53个交易日(占比23.66%),超过30%的有28个交易日(占比12.50%)。2020年12月24日,买入量占市场成交量最高达64.07%。账户组卖出“电光科技”股票数量占市场成交量超过10%的有80个交易日(占比35.71%),超过20%的有51个交易日(占比22.77%),超过30%的有30个交易日(占比13.39%)。2021年3月22日,卖出量占市场成交量最高达51.49%。
持股优势方面,操纵期间,账户组持有“电光科技”股票数量占其A股流通股数量超过5%的有224个交易日,占统计天数的100%,超过10%的有219个交易日,占统计天数的97.77%。在2021年5月20日账户组持股比例最高为17.11%。
连续交易方面,操纵期间,账户组有212个交易日交易了“电光科技”股票(占比94.64%),申买量排名第一的有131个交易日(占比58.48%),申买量排名前十的有171个交易日(占比76.34%),申卖量排名第一的有94个交易日(占比41.96%),申卖量排名前十的有135个交易日(占比60.27%)。
连续拉抬股价方面,2020年12月17日至2021年1月28日,账户组持续拉抬股价,“电光科技”股价由8.34元最高涨至13.53元,股价涨幅62.23%。账户组在此期间以不低于市场卖一价申买或以市价申买数量占该时段账户组总申买量的58.34%,同期账户组成交量占市场总成交量的26.56%。
2021年4月19日至2021年5月14日,账户组持续拉抬股价,“电光科技”股价由16.51元最高涨至19.21元,股价涨幅16.35%。账户组在此期间以不低于市场卖一价申买或以市价申买数量占该时段账户组总申买量的39.07%,同期账户组成交量占市场总成交量的27.09%。
王斌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操纵期间,账户组有100个交易日(占比44.64%)在其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交易“电光科技”股票,共交易4090.11万股。在其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交易“电光科技”股票的数量占市场成交量比例超过5%的有45个交易日,超过10%的有23个交易日,2021年3月10日占比最高达37.75%。
账户组期初持有“电光科技”2553.85万股,期间买入1.5亿股,买入金额19.32亿元,截至2021年11月17日,对应卖出1.46亿股,卖出金额19.65亿元,在此期间,“电光科技”股票价格从11.43元最高涨至19.21元,最低8.34元,振幅130.34%。王斌控制使用账户组操纵“电光科技”获利共9027.51万元。
提出四项辩护均未被采纳
王斌及其代理人提出如下申辩意见,请求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
一是王斌并未操纵“电光科技”。据王斌供述,操纵“电光科技”的并非王斌本人;
二是《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控制使用证券账户不仅和王斌于2023年2月22日的辨认结果不一致,而且和上海市公安局委托所作司法鉴定查证的证券账户不一致;
三是2020年10月12日至2020年12月14日属于王斌操纵“电光科技”的交易期间。该区间的交易实际亏损,在计算违法所得时应当一并考虑;
四是应适当考虑账户组内韩某园等8个账户交易期间内巨额亏损的情况。
经复核,证监会认为:
一是当事人提供的申辩材料显示,公安机关已认定王斌操纵“电光科技”。另外,根据我会调取的证据材料,王斌操纵“电光科技”股票事实认定无误。
二是中国证监会有权依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规定,独立开展调查,在相关证据已达到明显优势证明标准的情况下,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三是操纵股票期间的认定,应当满足主客观相一致要求。2020年10月12日至2020年12月14日,王斌的地位实际为配资方,上述期间不纳入王斌操纵“电光科技”的期间符合事实。
四是关于违法所得计算问题,当事人所述账户盈亏情况均已覆盖。综上,我会对上述当事人的意见不予采纳。
另一单处罚:亏损千万仍被罚200万
同日,证监会公布的另一张罚单也与“电光科技”有关。证监会罚单显示,陈积雷被采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合计被处以200万元罚款。经查明,陈积雷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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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2日,陈积雷使用“鑫管家”(涉及63个证券账户)开始买入电光科技股票。
2020年11月19日,陈积雷通过“鑫管家”持有“电光科技”达到1712.52万股,占有表决权股份的5.31%。陈积雷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五日内未履行报告及公告义务并且继续交易。
2020年12月14日,陈积雷持有“电光科技”持仓占比最高达到7.91%。陈积雷在持股超5%后继续交易,共买入4.7亿元,卖出2.19亿元。在此期间,陈积雷亏损1353.14万元。
证监会指出,陈积雷违法行为包括陈积雷超比例持股未按规定披露,在限制转让期内买卖股票违反相关规定,构成违法行为。
要严打造假欺诈、操纵市场、内幕交易
从各项处罚来看,“严监严管”并非一句空话,年初至今,监管也多次重申这一严格监管态度。
3月15日,证监会集中发布了《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等四项政策文件,从发行准入、上市公司持续监管、中介机构监管等各方面系统性提出政策措施,突出“两强两严”(强本强基、严监严管)。在日前举行的国新办发布会上,证监会副主席李超宣布,上述四个文件发布后,还有相应的配套规则、相关的制度举措将抓紧出台,通过这些政策和举措,促进有利于完善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发展的体制机制,走好中国特色资本市场发展之路。
3月6日,证监会主席吴清在经济主题记者会上答记者问时表示,监管方面重点突出强本强基、严监严管。将瞪大眼睛,对问题机构、问题企业强化早期纠正,对各类风险及早处置,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露头就打,对重点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重点严打。特别是一些触碰底线的,比如造假欺诈、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都要严厉打击。
中金公司指出,监管政策文件的密集发布有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助力投资者信心提振。结合去年10月底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去年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今年3月两会相关精神,资本市场改革发力有助于进一步增强我国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更好实现金融强国。
(文章来源:财联社) 股票配资去哪里找客户